股東權利

芯成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芯成科技」)只有一類股份,所有股份均擁有投票及可獲派已宣派之股息。《公司組織章程細則》內載有股東的權利。

根據百慕達《1981公司法》第74條,持有芯成科技實繳股本不少於十分之一的股東可要求董事會召開特別股東大會,並在有關請求書(交往芯成科技註冊辦事處)上註明會議的目的。

在股東大會上提呈關於其他事宜的決議案,股東須遵守百慕達《1981公司法》第74條所載的規定及程序。

根據《公司組織章程細則》第88條,若有股東欲推薦行將退任董事以外的人士在股東大會上參選董事,股東須於會議通告派發翌日起計7天內,向芯成科技的公司秘書送交書面提名通知。相關程序載於年報內。

相關程序:

股東(除了被提名參選董事人士外)可交存以下文件至公司香港註冊地址,地址為香港九龍尖沙咀柯士甸道西1號環球貿易廣場69樓02-03室:
1. 書面通知表明提名該人士參選董事的意向;
2. 該人士的書面通知表明其原意當選為董事;
3. 該等通知必須於相關股東大會日期前不少於7天(不包括收到通知當天及股東大會當天)交存,該等通知的交存期由選舉董事的相關股東大會的通舖發出後第二天開始,為期不得少於7天(不包括收到通知當天及股東大會當天)。

股東有權收取芯成科技發出的公司通訊的印刷本或以電子方式收取。

在中央結算及交收系統(CCASS)持有芯成科技股份的股東如擬收取芯成科技公司通訊,可不時透過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通知芯成科技。

股東和其他權益人可透過公司秘書向董事會提出問題及意見。有關董事會處理的事宜,公司秘書會轉交獨立董事處理;有關個別董事委員會職權範圍的事宜,會轉交有關委員會的主席;有關營運一般事宜,如建議、查詢和消費者投訴,則轉交芯成科技行政人員。

投資者/股東查詢

有關股份注冊事宜,如更改名稱或地址、股份過戶、偷竊或遺失股票等,請以書面通知過戶處:
卓佳登捷時有限公司
香港灣仔皇後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54樓

芯成科技年報及中期報告均可在本網站查閱,請按此處閱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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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九龍尖沙咀柯士甸道西1號環球貿易廣場69樓02-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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